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

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(以下简称法定单位)包括:

(1)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:(见表1);
(2)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:(见表2);
(3)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:(见表3);
(4)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:(见表4);
(5)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成的单位
(6)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(词头见表5)。

法定单位的定义、使用方法等,由国家计量局另行规定。

表1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

表2 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

表3 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

表4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

表5 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

注:

周、月、年(年的符号为a),为一般常用时间单位。
< >内的字,是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,可以省略的字。
( )内的字为前者的同义语。
角度单位度分秒的符号不处于数字后时,用括弧。
升的符号中,小写字母l为备用符号。
r为“转”的符号。
人民生活和贸易中,质量习惯称为重量。
公里为千米的俗称,符号为km。

104称为万,108称为亿,1012称为万亿,这类数词的使用不受词头名称的影响,但不应与词头混淆。
温度计 红外线测温仪 温湿度表 风速计 照度计 紫外线强度计
可燃性气体检测仪 氧气分析仪 烟气分析仪 二氧化碳分析仪 万用表 示波器
电池测试仪 电力分析仪 电缆故障定位仪 钳表 硬度计 场强仪
高斯计 酸度计 工业工具 噪音计 亮度计 电阻测试仪
记录仪 汽车尾气分析仪(烟度计) 套装组合工具 尘埃粒子计数器
发布人:众宇旺仪器 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24日 已被浏览 1667 次 〖 打印本文